一种爱对爱的解读“我觉得是他感动了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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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9:04 青海新闻网 | |||||||||
四十多年来,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影响了几代中国人,这种精神至今仍在被我们继承与发扬光大。浴血斗抢匪的青海籍女大学生高春娜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见义勇为精神无疑是“雷锋精神”的延伸与升华。 青海新闻网讯 一个见义勇为的女大学生让一个小偷自惭形秽,一个幡然悔悟的小偷让一个做了好事却被误解为作秀的女大学生重拾对社会的信心。一个人的价值观不是凭空建
高春娜是一个胆大心细、乐于助人的女孩子,在学校里不管谁有困难她都会挺身而出,因此在学生和老师当中她有着很好的口碑。但是,这次见义勇为的行为遭到部分人的误解和攻击后,高春娜的心被彻底打碎了。她的脑子里甚至闪过一丝念头:到底该不该做这件事,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得,也许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就会犹豫。好人到底有没有好报,这成了高春娜困惑的问题。 3月4日,记者再次拨通高春娜的电话,她对西宁火车站发生的一幕仍然不愿多说。思索良久后,她说:“我做的这点事情其实不算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我也没有你们所说的那么崇高。当我收到那个失足少年邮寄来的包裹的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很骄傲很自豪。 我看完他的信之后发自内心地笑了,不是因为钱包失而复得,而是我做的一件小事,竟然感化了一个误入歧途的少年。那个时候,我在想:即使自己再被偷两百块钱、一千块钱,也值得。他的举动化解了原来我对社会的一些偏见和不满,即使遭到人们对我行为的质疑我也不该对社会有什么怀疑。一个小孩能够这样做,不知道得鼓起多大的勇气,如果说是我的行为感化了他,那么他的行为也同样在深深地感动着我,他把我领向了一个更加真实的我。 在今天“学雷锋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当谈到雷锋精神时,高春娜说:“小时候,《雷锋的故事》是我读的最多的一本书,每次翻开这本书细细阅读时,越读就觉得越有力量,雷锋是为数不多的真正让我敬佩的人之一。十多年过去了,雷锋所体现出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始终激励我做一些助人为乐的事情。在大学和在青海教书的日子里,我时常把这种精神潜移默化地实践到点点滴滴的小事中去,比如环保宣传,比如关爱福利院的孩子、资助贫困学生等。” 在高春娜看来,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是每个人应该具备的一种道德品质。她说: “见义勇为是雷锋精神在当今社会的延伸与升华,更是我们每个人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就像韦唯在《爱的奉献》中所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说起自己无畏的行动,高春娜说:“我并不赞成没有自卫能力的少年儿童、老人以及孕妇去做路见不平、见义勇为的事情,但这种勇敢与勇气和对社会的关爱,每个人都应该具备。我认为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有爱心的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求四方支援,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这些人在正义与社会公德面前无处可藏。” 那件既让人感到意外,又充满了一个少年忏悔之意的包裹,让两个人都找回了即将迷失的心。钱包物归原主,失足少年悔过自新,在别人看来,这个结局十分圆满,可在高春娜心里,却还是留有一丝遗憾。“他的轮廓我回忆过很多遍了,现在我特别想见到他,我试图从这封信里找到点什么(线索),但是没有。我曾经对这个小偷恨之入骨,而现在我们却成了没有见过面的朋友。我们从对方身上找到了让自己感动的地方,也都找回了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 (作者 张志忠 雷发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