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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拿到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1:38 大华网-汕头日报

  市地税局正做好个人资料信息录入等工作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目前市民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都没有得到完税凭据。这一问题引起政协委员罗仰东、郑锦鸿、陈胜德等人的关注和重视,并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市地税部门为纳税人建立个人完税档案,在纳税人完税后出具完税凭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罗仰东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根据税法,公民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单位代扣代缴。但是,作为纳税人,纳税后从来没有拿过一张个人完税凭证,也看不到各单位公布代扣职工税款后上缴的税据。这反映我们的纳税制度不健全,容易造成漏洞。要维护社会公正及纳税人的权益,要建立个人的信用档案,都必须健全个人完税手续。希望地税部门建立个人完税档案,让纳税人凭电脑卡查询到个人相关资料。市地税局在答复中表示,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人数以十万、百万计的纳税人和数据信息量,依靠传统的征管方式和旧的税收征管系统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为此,省地税局开始在实施“大集中”信息化建设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制度,并分别在广州市和佛山市进行了试点,成功向两市的纳税人开出个人纳税证明。具体做法是:纳税人(个人)或代扣代缴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如实填报代扣代缴单位信息以及包括个人住址和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在内的个人信息。地税部门在其完税后根据其所填列的地址分别向纳税人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根据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市地税局将认真做好“大集中”工程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为全面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做好充分准备并争取尽快实现这一目标。据悉,据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地方税收“大集中”工程已于2005年6月在我市正式上线,市地税部门依托“大集中”新一代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行地方税(费)征收管理。但是,由于出具完税凭证涉及的个人资料信息录入工作量大,市地税部门目前尚无法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出具完税凭证。市地税局表示,资料录补面正逐步扩大,争取尽快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拿到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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