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工作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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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17:4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银川3月5日电(记者刘佳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近日在银川市专设“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记者近日从宁夏司法厅获悉,为保障来宁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宁夏法律援助中心近日在银川等五个城市专设“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系制度”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刘新华说,2005年农民工维权案件已经占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的22%,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自治区决定开辟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途径,使农民工话有地方说,苦有地方诉,事有地方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