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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安装燃气具就不供气 “互认”问题暴露管理“真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08:37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剡文鑫)3月3日,银川市某小区住户石先生,花费数万元装修后前往某天然气公司开通天然气准备入住。不料,该公司却以住户安装的燃气管不合格为由拒绝供气,并强行推销该天然气公司提供的管道。

  据住户石先生介绍,去年他在银川市北京东路一小区购得一套商品房。石先生在装修时,从正规商场购来燃气热水器,并花费200多元请热水器公司安装。房子装修好后,由于
石先生去外地工作,一直没有使用,也没有开通天然气。今年3月3日,石先生从外地来到银川,准备入住并向天然气公司申请开通天然气。不料,天然气公司派人前来查看后,以石先生燃气炉管安装不合格,拒绝给石先生供气,要求石先生更换管道,且必须使用天然气公司提供的管道。

  对此,石先生认为自己的房屋已经

装修完毕,且燃气管道和燃气
热水器
都是从正规商家购置的,不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一旦更换管道,不仅破坏现有装修,还要重复付费。于是,石先生要求
天然气
公司对已安装的燃气管道进行检测,遭到拒绝。

  天然气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他们只对本公司安装的管道检测并负责,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安装的管道不予检测。现在住户安装的管道,必须拆除,更换天然气公司提供的管道。

  为此,石先生投诉到银川市信访局。信访局工作人员认为,天然气公司应该先对住户安装的管道进行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再更换也不迟。天然气公司不做任何检测就要强行更换管道的做法不合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建设厅以及银川市建设局燃气办。据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在我区还没有相关行业的认证机构,安装燃气设备只凭经验进行。加上缺乏独立、固定的燃气设备使用检测部门,天然气公司拒绝检测,并强行推行自己的管道,属“霸道”行为。针对燃气设备检测、安装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门将出台配套政策,规范燃气安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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