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用软件监控“网虫”老公 律师:侵犯隐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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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37 国际在线 | |||||||||
大连一名王女士买来了本用来监管孩子上网的软件,结果却用来监视迷恋网络的老公。律师称这种行为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开发此软件的大连某科技发展公司表示,网络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未成年的孩子的意志力比较薄弱,很容易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引诱而坠入沉迷的深渊,而产生一些不良的后果。此软件开发的目的是为了家长能够监控和看管孩子,让他们能够合理地运用网络资源而
大连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的有关人士认为,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此种软件的销售和使用,而且在技术上这种软件的研发并不困难,因此王女士购买了这样的软件能够达到其“监控”老公的目的。但是在这种监控下,其可能侵犯个人的隐私权。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对记者说:“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家长对未成年的孩子有监管的权利和义务,而夫妻间在没有证据证明有一方具有不忠诚行为时,就对聊天记录进行‘偷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的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刘红涛) 来源: 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