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子弟成魔鬼搭档 合伙劫杀3人将其中2人肢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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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0:48 国际在线 | |||||||||
一个曾获“五一劳动奖章”,一个曾是高干子弟,两人合伙制造了3起命案 “魔鬼搭档”今日在兰受审 一对“魔鬼搭档”,一个叫马金城,当过8年刑警,后来在兰州市工商部门任职,还荣获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一个叫贺兰定,曾是高干子弟。这对“魔鬼搭档”先后制造了3起命案,并将两名女子肢解。3月6日,这对“魔鬼搭档”将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该案曾被定为重案,由甘肃省公安厅督办。据悉,该系列杀人案的3个被害人中,有2人的亲属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魔鬼搭档”制造三起命案 骗租客货车劫杀司机 2002年12月14日,贺兰定、马金城预谋后,以买百合为由,骗租皋兰县西岔镇阳洼窑村农民魏某某驾驶的甘D·14406号客货车,行至309国道鹞子岭段附近时,贺、马二人持刀、石块威胁,抢得魏某某现金2000余元,西门子3508型手机一部。为了灭口,二人又用石块多次击打魏某某头部,致魏某某当场死亡,并抛尸于309国道2221公里+900米处的山坡上,后马金城驾车窜至天水市后弃车逃离。 杀害化妆品店女老板 2003年5月6日,马金城以谈工程为由将平凉路某化妆品店女老板付某某骗至事先租好的房间,与贺兰定用绳索将付某某手脚捆绑,抢得现金1300余元,小灵通一部及戒指、耳钉、银行卡等物,并威逼付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随后,二人用绳索将付某某勒死,将尸体冷冻在冰柜内,而后持抢得的银行卡取走现金2000元。四五日后,二人将付某某尸体肢解,由马金城驾车将尸块抛于七里河区华魏公路6.5公里处的山坡上。 杀死保险公司女职员 2005年4月14日,马金城以购买保险为由将某保险公司职工邓某某骗至事先租好的房间,与贺兰定用绳索将邓某某手脚捆绑后抢得现金2000余元、SONY笔记本电脑一台、小灵通一部、厦新手机一部及戒指、耳钉、银行卡等物,并威逼邓某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二人用绳索将邓某某勒死,将尸体冷冻在冰柜内,而后持银行卡取走现金1万余元。数日后,二人将邓某某尸体肢解,由马金城驾车将尸块抛于七里河区华魏公路7.5公里处的山坡上及黄河里。 “魔鬼”档案 马金城,男,1955年11月8日生,兰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早年曾在靖远县宝积贸易公司工作,后在靖远县公安局原矿区分局刑警队当过8年刑警,后调兰州市工商局原经济检查站工作,一度担任过副科长。1986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后从该单位病退。贺兰定,男,1951年11月8日生,陕西省志丹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捕前系兰州轴承厂下岗职工。2000年离婚后无固定居住地。 马金城与贺兰定是上世纪80年代初认识的,两人臭味相投,交往甚密。后来,两人共同走上了杀人劫财的犯罪道路。2005年9月16日,马金城、贺兰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记者郝冬白 陈霞 邢剑扬) 来源:兰州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