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小敏早已不用再替父还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2:33 东亚经贸新闻 | |||||||||
利上加利 六年时间竟连利息都没还清 按照小敏的预算,再有最多三年,她就应该能把所有的债还上了,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六年过去了,债非但没有还清,加上利息竟比原来还多。 小敏说:“我现在才明白农村的利滚利是怎么回事,2分利的欠款,我用六年时间偿还
律师说法 小敏早已不用再替父还债了 长春律师事务所张树波说,小敏的父亲去世时,她还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法定监护人,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她必须在那个时候还债,会等她到十六岁有民事劳动行为能力时再进行“父债子还”。再有一点,“父债子还”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是子女必须继承父母的遗产。替父母偿还债务时,法律规定要按遗产继承的数额,进行等同的债务偿还,像小敏这样,从父亲手中接过了价值不足2000元的草房,那么她只要按这个草房的价格偿还父亲的“赌债”就可以了,按小敏的说法,她已经还了近4000块钱,已远远超过了法律上“父债子还”的规定,她可以不用再还债了! 对话小敏 债主眼里我是要强的人 小敏面对镜头,伸手做了一个请求的手式,她流着泪说:“如果你们要拍照,不要拍我正脸好吗?我不想让他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记者:你刚才说的他们指谁啊? 小敏:我男朋友、村邻、债主和所有认识我的人,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 记者:你已经还了多少钱了? 小敏:3000多块,将近4000了。 记者:为什么他们找你要钱,不找你妈妈? 小敏:2000年我父亲就去世了,在那之前妈妈就离开了我们,根本找不到她,既然是我父亲欠的钱,我就应该偿还。 记者:明知道偷手机是违法的,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小敏:我说不清,当时脑子很乱,我就想着如果有了手机就有钱,有钱追债的人就不会追得那么紧了。 记者:你恨你父亲吗? 小敏:在我的记忆中,他除了生病的日子,都是在赌桌上度过的,妈妈因为他赌博,离开了我们,他还是没有收敛。直到生病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决定改过自新,带着我过好日子,那时我真的很开心,可没多久他就死了。那时我恨他!可现在我不恨他,人都死了,还谈什么恨? 小敏要在看守所内度过7天,这7天对她来说是幸福的,因为没有债主的紧逼。虽然是高墙铁窗,但她可以获得暂时的宁静,当她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已“无债一身轻”的她希望可以过上真正幸福平静的生活。 采访手记 一个赌徒的女儿,在同龄人还抱着父母撒娇时,在还没有细细品味父母之爱时,就背起了厚重的父债!为了维护这个家在村邻眼中的信誉,她义无返顾地走上了漫长的还债之路,六年如一日。女儿的诚信与父亲的不负责任形成了鲜明对比,她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的“父债”,慢慢诠释成“父爱”,在磨难中渐渐地长大,在村邻中慢慢树立起“刘华这人竟然还有这样一个讲诚信的女儿”的观念。 由于不懂法律,小敏至今还不知道,她早就把应该她承担的债还清了;即使她知道了,为了这历时六年才给父亲树立的仅存的诚信,她仍会将还债进行到底。(记者 蒲长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