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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连环碎尸案开审 嫌犯之一曾为全国劳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4:55 西部商报

  面对索赔马金城表示不愿赔偿,审理后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他,曾经是一名人民警察,还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全国劳模。

  时隔20年后,昨日,他却站在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他叫马金城,涉嫌抢劫、故意杀人。

  成为全国劳模后,他又是如何堕落到如今的地步的呢?

  本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 马金城因涉嫌抢劫杀人,昨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与他一同受审的嫌犯叫贺兰定,二人是朋友关系。据公诉机关指控,他们俩便是甘肃省公安厅曾挂牌督办的“6·27”、“5·06”特大系列抢劫杀人碎尸案和一起劫车杀人案的凶手。

  受害人家属紧握拳头

  昨日上午9时许,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席上,贺兰定和马金城的亲属和受害人家属均早早来到法庭等候开庭。

  随着警笛声声,贺兰定和马金城被押上了法庭,受害人家属的情绪顿时激动起来,现场传来悲恸欲绝的哭喊声,法警立即予以制止,家属们才放下了紧握的拳头,看得出来,他们对两名被告的痛恨已达到极点。

  要看他有什么下场

  “我只有妹妹一个亲人,现在妹妹的孩子成了孤儿……”庭审中,燕子的姐姐不禁声泪俱下,她向法庭提起了18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受害司机的家属也提起了5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女保险员梅子的丈夫和家人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因故他们放弃了民事索赔,但他们表示,一定要看看这两个杀人恶魔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马金城 矢口否认指控事实

  出现在人们眼中的两被告都已不再年轻,庭审现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第一被告贺兰定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马金城却矢口否认指控事实,他辩称,三起抢劫、杀人案自己都没有参与主要犯罪过程,在第一起案件中充当的只是司机的角色,而后来两起案件都是贺兰定独自所为,并称被贺兰定拉下了水。

  面对巨额索赔,贺兰定和马金城的态度截然相反。贺兰定表示,由于自己没有积蓄,也不愿意连累家人,最终选择等候法庭判决。而马金城则认为自己不存在犯罪事实,故不愿意进行赔偿。

  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贺兰定和马金城都没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但他们都接受了义务法律援助。

  在向死者家属表示同情的同时,马金城的辩护律师认为,应当对马金城在庭审中的供述进行核实。

  贺兰定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贺兰定认罪态度良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并认为指控贺兰定构成抢劫、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不准,应当仅认定为抢劫罪。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决定择日宣判此案。

  (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劳模堕落轨迹?

  本报记者了解到了关于马金城的一些个人资料,从中不难发现他的成长与堕落轨迹。

  马金城是兰州人,今年刚过50岁,原系兰州行政单位的退休干部。

  1975年在白银某县公安局矿区分局刑侦队工作,二十刚出头的马金城可谓意气风发,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1982年,他被调入兰州市工商局原经济检查站工作,成绩突出。

  1986年他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此时的马金城可谓是达到了事业最辉煌,最有成就的时刻。然而此后他面对成绩,却常常居功自傲。

  1999年,因经济问题,他办理了病退离职。

  随后的几年中,他开始与人合伙在陕西做餐饮生意,由于经营不善赔了钱。后马金城又开了蜂窝煤场,但依然不景气,还欠了7万多元外债。

  后来,马金城与妻子离了婚,生活甚是狼狈。

  上世纪80年代初,马金城结识了贺兰定,一直交往甚密。外号叫“老呆”的贺兰定原本是高干子弟,生活条件十分优越,平时很自负。贺兰定在1997年下了岗,生活十分窘迫的马金城经常和贺兰定在一起喝酒、发牢骚。他们曾当了一段时间的推销员,但没有挣到钱,就再也拉不下面子打工了。为了弄点钱,两人一拍即合,想到了杀人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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