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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网吧“门槛”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5: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王海丞)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和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市文化局日前重新修订了《济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适当下调了农村连锁网吧的设立标准。

  重新制定的标准规定:全市各县(市)行政区域及各区所属乡镇行政区域内开设连锁网吧直营门店计算机终端,最低标准由100台下降至60台,加盟门店计算机终端最低标准由6
0台下降至30台。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及其周边3000米内直营连锁门店计算机终端标准,仍要求不少于100台,加盟门店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60台;连锁门店每台机器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网吧连锁企业以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控)股等方式整合现有网吧,开设加盟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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