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遇害性器官被毁续:嫌犯欲强奸时遭反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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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5:58 今日早报 | |||||||||
通讯员 富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富阳中学女生被害案,即“2·20”故意杀人案昨日有了新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董培军于昨日被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其精神鉴定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今年2月20日清晨6时许,董培军在上班途中搭识受害人、19岁的中学女生丁某,两人一起交谈并走了一段路后分手。当天下午3点左右,董培军下班后,因认为丁某精神有问题,可以与其发生性关系,于是骑自行车到丁某就读的中学附近寻找。后发现丁某独自在路上行走,董培军上前叫住丁某后两人一起边谈边走,并借口带丁某去玩,将其骗至一偏僻地段。 后来,因其与丁某亲昵的要求遭到丁的强烈反抗,董培军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丁某杀死。次日凌晨5时许,董培军携带另一把尖刀从家中再次返回现场,对丁某的性器官进行损毁,随后离开现场。 2月25日下午,董培军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3月1日,富阳市公安局出具尸体检验报告结论:丁某因颈部遭锐器刺戳,刺破颈动脉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因犯罪嫌疑人董培军的杀人动机不明,考虑到案件的重大性和特殊性,需要对董培军进行精神鉴定。目前,精神鉴定正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