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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人 赃款全洗桑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7:2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因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赵丹、田志刚,今日将站在辽宁省高法的法庭上,再次接受公开审理。

  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后,辽宁省首例二审开庭审理的死刑上诉案件。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不是对一审程序的简单重复,而是最大限度发挥二审程序的‘把关’作用,防止冤错案件发生。”沈阳中院刑事庭审判长王树强解释。

  敲开收购站抢劫杀人又焚尸

  2005年2月12日,沈阳市警方接到报案:苏家屯区林盛镇旧物收购站业主银某在收购站里被害。

  经现场勘查,歹徒杀死被害人后放火焚尸,作案手段极为残忍。

  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调查中得知,矿工生活区居民赵丹曾与一男子在案发当晚出现在收购站附近。2月13日晚,警方蹲守9个小时后将赵丹抓获。

  经突审,赵丹交代了伙同田志刚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专案组乘胜追击,于当晚11时40分,将田志刚抓获。

  据两案犯交代:2005年2月11日晚7时许,两人经预谋携斧头、砍刀等作案工具来到收购站,以卖废铁为由骗开房门,抢走业主银某手机两部,现金1000余元,并残忍地将其杀害。而抢来的钱被二人洗桑拿花光。

  一审判死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

  去年,沈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以犯抢劫罪分别判处赵丹、田志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同时判两被告人各赔偿被害人家属7.8万余元。

  面对一审判决,两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今日,省高法将开庭审理这起死刑上诉案。

  新闻链接>>>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当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二审案实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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