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夫妻搭档去贩毒 同进牢房悔已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0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一对年轻的夫妇身强力壮却不愿走正道而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近日,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对夫妇被陆川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26岁的陈某梅是陆川县人,嫁给了比她大3岁的钟某某后, 物质生活虽然不够充实,但两人相敬如宾,过着幸福的日子。随着身边的亲友一个个走向了富裕的生活后,两
人开始寻思着要找一条致富路。2005年2月份,陈某梅结识了同样想着致富的谢某兰(女,42岁,陆川县人),两人一拍即合。2005年7月29日上午,钟某某、陈某梅和谢某兰经过密谋,由谢某兰联系,3人共同合伙贩卖毒品海洛因。然后,钟某某、陈某梅夫妇备好19500元,准备购买海洛因。当天下午,陈某梅、谢某兰从陆川县火车站乘火车到达贵港市,按照原来的安排,两人找到亚文购买毒品50克,支付毒资19500元。当晚,两人从贵港市乘火车回到陆川县,下车出站后,正当两人做着发财美梦时,立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陈某梅的手提袋内缴获可疑毒品1包,净重48.5克。经玉林市公安局的鉴定,所缴获的可疑毒品检查出毒品海洛因。(吕焕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