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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使用录音证据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39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时下,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录音、录像等客观证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法院的庭审中。假如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了纠纷,你知道怎样使用录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2005年初,王某与林某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两个人的感情快速升温,很快过起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4月的一天,林某告诉王某说,自
己的父母急需用钱,王某当即交给林某现金3万元。2005年国庆节前夕,王某与林某在筹备婚礼等事宜上出现严重的意见分歧,关系恶化,不得不解除了同居关系。随后,王某向林某索要当初借给她的3万元钱,后者拒不给付并扬言:“赖账不还你也没有办法,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呀!”

  为了得到有效证据,经向律师咨询,王某找到当初的介绍人陪同,并带上微型录音机来到林某的家里,以想和好为由同她聊天。王某见对方无和好诚意,就再次向其索要当初借给她父母的3万元钱。谈话中,林某也承认曾向王某借款3万元,但她说那些钱已经作为两人的生活费花了,因而拒绝偿还。这些谈话内容,被王某用录音机完整地录了下来。

  事后,王某将林某告上了法庭,并向法院出示了录音资料和介绍人的证言。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录音资料以及相关见证人的证言材料相互印证,系有效证据。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被告10日内偿还原告欠款3万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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