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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欠款2年涨到100多万 债权人能否得到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4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笔2.4万元的欠款,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衍生出的“违约金”竟高达百万余元。这个事实,得到了宿迁某法院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民事调解书的确认。享有这份意外债权的,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到底能不能得到这笔巨款呢?

  每天升值的调解书

  去年三四月间,南京华庭律师事务所的刘爱中律师突然接到“老乡”胡道中的电话:“刘律师,我这儿有份1年半以前的法院调解书,现在好像应该值……值100多万了……但我不能确定,你能不能来帮我看看啊?”对方在电话里不自信地央求着。

  碍于“老乡”的面子,刘爱中专程从南京赶回沭阳老家,看着胡从怀里摸出那张几乎被揉烂的民事调解书。

  “关键是调解书的第一条。”昨天下午,刘爱中将那份调解书摆在记者面前,逐字逐句地念道:“被告万某于2003年12月25日前归还原告胡道中款24000元,酌情给付违约金1500元。逾期不还按双方约定每天2000元违约金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

  担心记者没有理解后面这句话和那笔高达百万余元违约金间的重要关系,刘爱中特地旌,慢语速通俗地解释:按照这一条,万明友必须在2003年12月25日前付清2.4万元欠款和1500元违约金。否则,就要按照每天2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2.5万余元那天为止。

  刘爱中强调:“但关键问题是,直到2005年5月,万某还没有还清这笔钱。粗略计算一下,光违约金就超过100万元了。而且每天都在以2000元的速度升值。”

  百万调解书的来历

  这份民事调解书的来历,胡道中说,2003年11月,他被一个万姓朋友欠了2.4万元,告上宿迁当地某法院。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最后的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尽管当时万某满口答应一定会按时还钱,但胡道中仍不放心,问法官:“万一到时还不还钱怎么办?”法官问万,万答:“就按原来说的办。”

  在万某给胡道中写的欠条里曾约定“如到期不还每天罚款2000元”,这个约定便在双方自愿的,隋况下,被写进了法院的调解书。胡道中记得,走出法院时,法官不住地提醒万某:“一定要按时还钱,否则每天2000元的违约金可不是开玩笑的。”万某也满口答应:“知道、知道。”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万某依旧没有还钱。其间,胡道中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每月从万的工资里面扫1000元。但截至去年4月,连本息还没有还清。胡道中也是那个时候发现,按照调解书自己已经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了。

  如今,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连胡道中自己也不知道,这份法院调解书上写的内容到底作不作数?毕竟,2.4万元债务和100万元违约金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胡道中究竟该不该得到这100万元的违约金?法律最终会不会让他得到这笔“意外之财”?他和万某的纠葛究竟会以怎样的结局收场?所有答案,我们会在明天的报道里揭晓。在此之前,欢迎读者参与竞猜和讨论,并请给出您的详细理由。您可以拨打参与热线:(025)84612345;或者登录本报“热线网上聊”的MSN:JLWB84686500@hotmail.com进行讨论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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