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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身最高罚款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09:58 云南日报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处体现“保护”理念,处罚违法行为的终极目的,是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禁止“搜身”,否则最高可罚款1000元。

  案例:商场的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强行对顾客搜身,顾客最后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场赔偿精神损失。商场虽然输了官司,但民事赔偿并不能遏制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虽然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如上述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这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罚规定,对于工厂老板、商场经理和保安等“强势群体”具有威慑力,而对于打工者、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必将起到有力的保护作用。

  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条款主要体现在第三章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柏立诚洪扬(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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