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09 河北日报 | |||||||||
◇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被转来患者可享受"两免四减一优先" ◇接诊医疗机构遵循"检查单通用"原则
本报讯(记者曹丽娟)3月5日,在石家庄市中心医院,长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栾城县医院等县(市、区)卫生医疗机构分别与上级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这标志着以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为目的的石家庄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启动。 “双向转诊”制度是石家庄市着力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一个有益探索,也是合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制度,使老百姓得到“无缝式”健康服务的迫切需要。“双向转诊”实施后将依据患者自愿和病情需要的原则,在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开设转诊就医的“绿色通道”:下级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急性传染性病例等实行向上转诊;病情稳定需康复治疗,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人,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实行向下转诊。 为了做实、做好“双向转诊”工作,目前,石家庄市各医疗机构都相继建立了“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了“双向转诊”服务部,设立了专线电话,并实行24小时服务。另外,各医疗机构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两免四减一优先”,即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免15%的住院床位费;减免10%的物理检查费;减免10%的检查费;减免5%的治疗费;优先就诊。各接诊的医疗机构间遵循“检查单通用”原则,不允许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除了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转诊,石家庄市市直医疗机构间还将实施横向转诊,以保证患者能够在中医、西医、传染病防治、专病专治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