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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中队长被撤职停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周鹏)本报对咸阳市《城管中队长酒后侮辱女店长》一事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昨日,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报道刊发当日,全国各地上百名读者致电本报,强烈谴责了渭城区城管监察大队巡查中队长张百清酒后失态的恶劣行径,也引起城管监察大队上级主管渭城区环卫局的高度重视。3月3日,姚少荣局长紧急召开了有环卫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行业作风整顿”会议
,区监察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3月5日,渭城区城管监察大队撤销了张百清的中队长职务,停止其工作一年,期间每月只发100元生活费,并建议纪检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张百清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队开展为期一周的纪律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及执法行为不文明等现象。同时,规定所有城管队员在值勤时间,一律不准喝酒,违反者一经发现,当即给予停职处理。

  另悉,咸阳市城管监察支队已责令另一名当事人李康写出书面检查,清退了百姓乐大药房的宴请费用。目前,渭城区纪检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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