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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会”岂能成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5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有人抢注“温州商会”商标一事,引起了我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政府协作办已委托浙南律师事务所搜集证据,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做准备。温州市总商会正咨询有关专业人士,也准备提出异议。

  2003年9月,苍南人江绍选申请注册“温州商会”,注册类别为16类,使用范围为报纸、期刊、新闻刊物等。上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商标的初审公告,如果三个月内没人
提出异议,该商标将正式生效。

  浙南律师事务所负责该项事务的金哲琼律师认为,该商标属恶意抢注,是一种搭“傍名牌”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1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温州市总商会是1990年9月经批准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组织,现已成立了25个直属行业商会,基层商会团体会员200多个。温州商会已成为一个品牌。十年来,全国各地已建立了127家温州商会,为温州的经济发展和商会成立地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申请人显然是企图利用温州商会在全国及世界各地的影响力而牟取利益。

  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商会会长郑胜涛表示,“温州商会”如被个人注册,将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享有盛誉的协会名称变为个人财产,弱化“温州商会”的品牌影响力,同时也将助长恶意抢注者的气焰。他们一定会努力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江绍选是温州大江智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昨天他在电话里称,他同时在16类里申请注册“温州商会”、“温州轻工”等商标,是看中了我国出版业的商机,是一种智力投资,并非恶意抢注。他同时也坦言,当时确实也是看中了温州商会的影响力。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积极抗诉,这个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本报记者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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