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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超10次曝光经营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1:1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3·15”临近,昨天记者从西城工商分局了解到,西城工商分局今年首次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西城区被消费者投诉10次以上且经营者负有责任、被举报5次以上且经查证属实,2005年度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经营者,都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对投诉举报集中的经营者公开披露,是为了引导企业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西城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洪彬告诉记者,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处罚效果并不明显,不如公开披露效果更好。据悉,西城工商分局此次披露的将是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3月10日期间,满足上述条件的经营者。今后工商部门每季度都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较为集中的企业进行公开披露。

  对屡次出现在曝光名单上的企业,工商部门将进行“约见”,发“劝喻函”,并将这些企业列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处罚力度。据透露,目前在西城辖区近2万家企业中,初选进入“黑名单”的有13家企业。

  网络编辑: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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