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追踪:一拖8年,建筑欠薪特别难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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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关部门提醒:工资不能与工程款挂钩,劳动者要及时举报! 本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丽春报道:由于承包方拖欠工程款,小包工头也欠手下民工工资,于是开始了一段8年“讨薪”漫漫长路(详见本报昨天连线版报道)。难道建筑行业是整治欠薪的死角?为何讨薪如此艰难?昨天,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廖翔达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广州市欠薪投诉渠道是畅通的,对建筑行业而言,工人工资不能与工
工人工资要优先支付 按规定,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必须依照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保证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对因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工资发放困难的,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必须先行垫付工资款。 工人的工资,也不能交由小包工头发放。廖翔达说,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如分包给有资质企业的,由分包单位负责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本人。未分包的项目,由总包单位负责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本人,严禁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将农民工工资交由施工班组或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个人发放。 工资与工程款是两码事 由于建筑行业工程进度有个过程,其结算也有个过程,有些承包方也就以此为借口,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而一些建筑单位或承包方也把工程款与工资混在一起,没有直接发放工资。 “工人工资是不能与工程款挂钩的”,市劳监支队支队长廖翔达指出,上述不规范的做法,很容易引发工资纠纷。实际上,工资在工程款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工程款与工人应得的工资也是两码事。“谁用工、谁负责”,对这种以工程款尚未到位而不及时发放工资的做法,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举报投诉。 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民工被欠薪的求助渠道是畅通的,除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外,最简单的办法是通过110报警联动,同时,也可及时向建设、工会、司法等部门反映求助。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