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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主席建议案终告落实 大洋花园住宅片区将建大洋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6:12 大华网-汕头日报

  十届市政协在围绕我市党政工作重点,积极建言献策的同时,密切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1年多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认真开展民主监督,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推动了大洋学校问题的早日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群众的赞誉。

  发现问题秉公执言2004年11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市政协常委会调研组就我市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中,市教育局,金平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纷纷就市东厦路大洋花园住宅片区配套学校建设至今未落实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向调研组反映,要求某 集团 公司必须立即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决定,按要求建设大洋学校,缓解该片区学生“入学难”的问题。在深入调查中,调研组了解到,随着近年来大洋片区大规模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常住居民人口急剧增加,学生入学难问题非常突出,从而使大洋片区配套学校的建设问题,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解决大洋片区配套学校建设的问题,2001年市政府在有关批复文件中,要求大洋片区的配套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应由某 集团 公司在位于大洋花园第一、第二期住宅开发项目以南,与东厦路相连的自有用地,出资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性质为“企业兴办的学校”,实用地规模为32亩,并同意该 集团 公司的请求,为促使大洋学校早日建成,将原规划的滨港路,渔港东路的道路宽度分别由35米、30米调整为23米、15米,所压缩的道路面积约17亩划予该 集团 公司,要求配套学校“力争在2002年秋季开学招生,缓解该片区学生入学难问题”。但两年多时间过去后,大洋学校的建设根本没有进展,鉴于该 集团 公司不执行政府决定,失信于群众,2004年市政府再次发文要求大洋学校应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学校一期工程初中校区(占地约18亩),要抓紧开工,确保在2004年秋季前竣工投入使用并开始招生;二期工程即小学校区 占地约14亩 在2005年秋季前竣工投入使用。然而,几年来,该 集团 公司却在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大量开发商品房或出让土地给其它开发商建设商品房的同时,仍不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决定,不按规划办事,无视政府的实际投入及在市政道路和城市景观上付出的代价,以种种理由一直拖延大洋学校的配套建设。

  调研组认为,某 集团 公司上述的所作所为显然有悖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市政府的决定,对这种只顾自身的经济利益,漠视城市规划、漠视教育、失信社会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应予以严肃的批评和监督。为促使这—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早日得到解决,确保政令畅通和规划的严肃性,市政协主席会议于2004年12月向市政府提出《关于“督促某集团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决定,按要求建设好大洋学校”的建议案》,建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检查督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该 集团 公司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决定,按要求建设好大洋学校。由于市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提出的建议,内容翔实、理由充分,并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因此,建议案送达市政府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批示,采纳有关的建议,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从而使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把大洋学校建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敢于监督一抓到底

  在大洋学校建设问题上,市政协高度注重民主监督的时效性,坚持随时监督与全程监督,敢于碰硬,跟踪落实,一抓到底。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先进性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政协领导以大洋学校的建设为例子,从政协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政府应如何提高执政能力,企业应如何执行政府决定的问题,并对办学性质提出质疑,进一步引起了市党政领导对有关问题的重视。在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的解决大洋学校规划建设问题的协调会上,市政协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情依理的原则讲真话。坚持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市政协有关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对某 集团 公司建设的商品房及出让给其他开发公司建商品房的多宗土地给予了多种优惠,为促使配套学校早日建成,还将压缩道路面积约17亩土地划予某(集团)公司所有,商品房建设也没有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为建大洋学校,市政府不但给某 集团 公司多种优惠政策,而且是付出相当的代价,而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定为民办是否合适,既定为民办学校,就要收高价学费,这是否能达到解决大洋片区及周边住宅区群众“入学难”的问题 随着调研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在大洋学校建设上的实际投入情况,市政协明确指出:大洋片区配套学校既是政策规定和城市建设要求必须配套的项目,更是市政府给予某(集团)公司相当的优惠和代价的。因此,学校办学性质应定为公办学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大洋片区及周边住宅区学生入学难问题。学校按规划和要求期限建成后,必须无条件交予政府教育部门管理办学。

  为使建议得到落实和问题的解决,市政协领导还专门约见市长,深入交流意见,促进有关问题的早日解决。从而使市政协在大洋学校建设问题上进行的民主监督切实有力,及时而贯穿整个过程。

  党政支持大见成效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政协的工作,为市政协履行职能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和广阔平台。在大洋学校规划建设问题上,由于市政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出的批评有的放矢,建议切实可行,在市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工作大见成效。2004年12月市政协主席会议建议案送市政府后,市政府领导对此予以高度的评价:“这次,市政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建议案》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很好的意见。市政府对此非常感谢,同时也希望市政协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共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去年4月8日,市政府在批复有关文件中,对某集团“一再拖延,一再失信于社会,延误了大洋片区群众‘入学难’问题的解决”这一做法提出通报批评,在责令其切实予以纠正的同时,吸纳市政协的有关建议,决定对大洋学校性质定为“企业兴办的民办学校”问题予以复查复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经过多次复查复议,提出新的处理意见。

  去年12月,市委常委 扩大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更改大洋学校民办性质问题的处理意见。由市政府继续抓好协调落实。会议要求,必须从这一遗留问题中总结和吸取教训,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至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纠正了原批准大洋学校为民办学校的决定,更改为公办性质,收回市政府原无偿划拨的建设学校和公用配套设施的用地32亩,以及该片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交的市政设施配套费1500万元,由政府负责建校;学校建成后交由金平区政府组织办学。

  做政协该做的事情,做政协能做好的事情。经过1年的努力,十届市政协4号主席建议案终于得到落实,这是市政协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政协工作实效上的一次有力探索和可喜成果。大洋学校规划建设问题的解决,不仅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还提供3000个公办学位,既有效缓解该片区乃至东厦片区的“入学难”问题,也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汕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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