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农民工子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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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7:46 河南商报 | |||||||||
教育厅出台措施让所有孩子享受平等教育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农民工子女,所有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都不得以“打工子弟学校”等命名,或在学校内单设农民工子女班……为了让农民工子女能和城市孩子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昨天河南省教育厅出台了一系列“温馨”措施。 优先建设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
根据教育厅新的规定,今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入地政府必须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公用经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河南省将在教师编制方面给予倾斜。此外河南省还将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 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农民工子女 省教育厅规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允许歧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就业农民子女入学,不得加收借读费及“一费制”政策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所有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的学校都不得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打工子弟学校”等命名,或在学校内单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班。根据新的规定,学校必须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作 者:记者曹帆实习生刘玉华 责编:李志红 来 源: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