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购物猝死超市 陕西省上领导作重要批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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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05:34 三秦都市报 | |||||||||
省上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退休老教授购物猝死“大家润”超市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全国知名门户网站以及《北京青年报》等媒体的高度关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和省政府秘书长李堂堂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重视此案进展,抓紧办理并报告情况”。
昨日上午,老教授的家人和法医将3月2日下午看到的老人由生到死过程的超市监控录像,首次通过媒体披露出其中的关键内容。录像显示,老人栽倒在地1小时竟无人抢救。 省上领导要求抓紧办理此案 本报讯(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王付华)退休老教授购物猝死“大家润”超市一事,2月23日经本报题为《谁夺走了老教授的命》的文章见报后,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就在“新浪”、“搜狐”、“新华”、《北京青年报》等全国30多个知名门户网站和省内外媒体相继关注此事时,该报道也同时引起陕西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和省政府秘书长李堂堂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重视此案进展,抓紧办理并报告情况。” 2月23日文章见报当天,“新浪”网就专门开辟了讨论栏目,短短几天时间,就有500多个网友关注此事,同时,本报的24小时新闻热线也响个不停,纷纷对该事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和反映出的问题,从多角度提出各自的看法。90%以上的网友和读者,对超市和当地派出所不让死者家属看超市监控录像的做法提出质疑。2月23日当天,新华社闻讯后也迅速派出记者深入采访该事件的真相。 记者同时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本报有关“老教授购物猝死超市办公室”的报道见报当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的《信息快报》第56期,即以题为《网称老教授超市购物离奇死亡 调查一月没结果》的文章摘录了新浪网当天转载本报的《谁夺走了老教授的命》文章内容:“新浪网转载《三秦都市报》消息,1月20日下午5时许,家住西安市北郊太华路67岁的退休老教授李岭岐到其家附近的大家润超市购物,出收款处时被超市工作人员认定携带未付费的电池,遂被留下。当晚9时许,当家人在该超市总服务台旁小房子里发现歪坐在凳子上的李教授,其已停止呼吸。死因迷雾重重,调查近一月,至今没有结果……”之后,得到消息的省政府秘书长李堂堂于2月27日作出“请省公安厅了解情况,并协助指导西安市公安局抓紧办理并报告情况。”的批示。次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也作出“重视此案进展”的批示。 记者采访获悉,在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下,死者家属和一位法医,终于在老人离奇死亡40多天后的3月2日,几经周折在太华路派出所里看到了显示老人超市死亡全过程的监控录像。 50名老同学签名追忆李岭岐教授 67岁的退休老教授李岭岐,1月20日购物时离奇猝死在“大家润”超市办公室,该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在李岭岐老人生前的亲朋好友和老同学、老战友中引起不小震动。昨日下午,曾经和李岭岐老人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学习的50名老战友、老同学,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将签有自己姓名、题名《追忆老战友李岭岐》的一份签名书送到报社,以此来悼念自己的好战友、好同学,并借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情真相,还李岭岐教授及其家人一个公道。现将追忆全文摘录如下: 惊闻我们的老战友、老同学李岭岐教授命丧超市,我们感到无比的悲痛与震惊。 我们和李岭岐教授同是1960年7月,怀着为祖国国防医学事业献身的共同理想,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学习,在校七年,朝夕相处,他勤奋好学、艰苦朴素、团结同学、待人诚恳,对同学和睦友善、充满朝气。他积极参加学习雷锋活动,曾把本来不多的一些津贴费送给困难的同志,他乐于助人、严于律己,受到大家好评。在石家庄白求恩医院实习时遇到邢台大地震,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获得组织嘉奖,并“火线”入党。 上世纪八十年代,李岭岐夫妇又服从国家军队建设的大局,随铁道兵集体转业,他和夫人作为保存的骨干,被安置到西安铁指医院和卫校,在工作中继续尽职尽责,在讲台上下教书育人,孜孜不倦;在病房内外治病救人,全心全意。他的德才表现得到了学校和医院的一致好评,较早晋升高级职称。在他身上处处体现了一个老军医、老战士、老知识分子的优秀品质。在我们的印象中,他是个很本分,重诚信,忠厚老实的大好人。 可谁能想到在春节前夕,在他兴致勃勃地为老伴筹办66岁寿诞时,竟不明不白地死在“大家润”超市的一间办公室里。这怎么不令人万分悲痛和震惊! 更令我们震惊和不解的是,从事发至今,已有月余,超市和驻地派出所仍未能给家属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且一再推诿,不积极查明真相、妥善处理后事,使故者未得安息,使生者长处悲痛之中到何时? 作为他的老战友,在悲痛震惊和怀念之余,强烈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介入查明真相: 1、1月20日“大家润”超市内到底发生了什么?2、超市工作人员对李到底做了什么,对李的死亡应负什么责任?3、当地派出所和超市对死者和家属的冷漠态度背后隐藏着什么……还死者一个清白,给其妻子(三等甲级伤残军人)及儿女一个明白,后事得以妥善处理。依法对超市做出处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王付华 整理 “巨额罚款” 超市频“宰”顾客 67岁的老教授购物猝死“大家润”超市一事经本报报道后,许多读者打来热线电话,诉说自己曾经在超市购物时遇到和老教授一样的经历。其中,有好几位消费者就是在“大家润”超市,因被超市防损员怀疑拿了超市的东西没有付款而遭遇超市“执法”。 家住太华路的刘老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元月份,他和老伴到这家超市购物时,同样因为一板价值仅有2元钱的电池与超市防损员发生争执,气得心脏病复发。虽然老先生再三表示自己是不小心忘了付款,表示愿意补完货款并道歉,两名防损员还是说老人“偷东西”,扣留了老人的寿星证并要求老人交罚款100元。最终,在老伴告诉防损员老先生有心脏病并掏空了身上仅有的八九元钱后,防损员才让两位老人离开超市。一名姓黄的退休老教师则向记者诉苦说,去年夏天她和几名同事遇到了同样的情形后,被要求填写一份标注有姓名、地址、单位等情况说明的表格,填完表格又被责令罚款100元,而货物不过几元钱而已。“这哪里是什么超市规定,分明是‘宰’顾客!”黄老师说,类似的情况在这家超市经常发生。因为顾及面子,顾客通常都会吃“哑巴亏”。 对此,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超市与顾客之间之所以争端频发,就是因为超市的管理者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来制定店令店规,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些“土方法”。这些“土方法”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执行人员素质等诸多原因而发生“意外情况”,给消费者和商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超市“防损”首先应该“以人为本”。一旦出现问题,应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因为商家只有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赢得消费者的尊重,最大程度地避免纠纷的出现。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工作人员应该“态度和蔼、方法巧妙”,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和措施来解决好问题。而消费者可保存好相关证据,提请消费者协会、公安、工商等第三部门介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王付华 死者家属六问超市和警方 3月6日,死者家属向公安新城分局递交了题目为“刑拘凶手,同意尸检”书面材料,之所以如此作为,是由于李岭岐老人蹊跷死亡之后这47天时间中,发生了一系列更加蹊跷的诸多疑问。 自1985年全国普法至今,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李岭岐老人家属坦言,“大家润”超市相关人员的行为已明显构成犯罪,为什么迟迟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无论是过失致人死亡或间接故意致人死亡,李岭岐老人非正常死亡是铁的事实,为什么不及时想方设法告诉死者家属?如果死者家属没有通过120找到死者遗体,死者遗体会不会“蒸发”?死者家属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把老人遗体从西安市殡仪馆送至指定地点接受尸检,何来死者家属一直拒绝尸检?李岭岐老人的夫人曾明确表态,宁可承担诬陷罪的刑事责任,也不愿意看到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公安机关把尸检作为前置条件究竟在庇护谁?李岭岐老人购物付款之后至被超市相关人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没有录像、录音等视听证据证明,能不能排除栽赃陷害企图罚款之险恶目的? 李岭岐老人生前战友深知他的一生为人,已联名向相关部门呼吁,为其正名,亲属为使死者能够瞑目,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王付华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