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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了20年,再也不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1:0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经常遭到丈夫打骂侮辱,总以为这一切会改变,但忍了20多年,不堪家庭暴力折磨的林女士还是提出了离婚,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目前,瓯海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1982年9月,瓯海林女士经人介绍和项某结婚。林女士诉称,1983年12月,她生下一女儿,给平淡生活带来几分欢乐。此后,她丈夫经常在外酗酒,隔三差五对她殴打,并多次
把她打得昏死过去,身上淤青随处可见,有时甚至发疯似地撕烂她的衣服,并对其进行侮辱。

  1989年,林女士又生育了一个儿子。原以为丈夫会有所改变,但家庭暴力始终没有停止。2002年,林女士经营一家小旅馆。丈夫怀疑她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时常到旅馆门口辱骂,并当众对其进行凌辱。

  林女士说,她对丈夫的打骂已忍无可忍了。为此,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律师说,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可处拘留处罚的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较为笼统。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则缩小了治安处罚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了执法中可能产生的随意性。根据新法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殴打产生伤害的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新法无疑也是能够适用发生家庭暴力案件的,给妇女儿童维权增添一把有利的法律武器。贤群 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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