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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关怀”谁来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1:13 河北日报

  到2004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42亿,占人口总数的11%。因此,提出“老年关怀”已经不是理论上的事情而是实践上的事情了。

  今年1月,中宣部等21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就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的“国家级政策性文件”。这个《意见》主要有五项内容,就是从养老、医疗保健、生活服务、文体休闲和维权服务五个方面对老年人进行优待
,有的规定得相当具体,有可操作性,而且其中有些直接由政府来“埋单”。

  但是,实践证明:光有政府这一头,“老年关怀”是不够的。

  人到老年,日常生活,衣食起居,吃喝拉撒,头痛脑热,都非常具体,非常琐细,政府不可能都管得过来。因此家庭这一块就必不可少,家庭中夫妻间、兄弟姐妹间、父母子女间的亲情,有助于老年人战胜孤独、病痛等难处。在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病、终老等,大多是在家中,因此亲人们的“关怀”就非常重要;城市老年人的养病、终老等,一般是在医院,医护人员的“关怀”责无旁贷,但是亲人们的“关怀”也很重要。

  说到家人“关怀”这一层,不得不说一说时下一些年轻人的道德意识问题。有项调查: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仍然需要自己的老人“养着”或者无穷无尽地向父母要钱要物,他们被称为“啃老族”;有的年轻人对老人光讲“取”而不讲“予”———老人有钱时、健康时,态度特别好,而一经病倒,经济有了困难,就冷淡起来,甚至动不动给脸色看;有的大学生明明家里很困难还在学校里“摆谱”,挥霍父母血汗钱……这些违背传统“孝道”的行为,理当受到社会舆论和公众的谴责和唾弃!

  在社会实践中,解决“老年关怀”问题,家庭也有困难。比如:城市普遍实行“独生子女制”,这就决定了往后夫妻两人加一个孩子要赡养四位老人,就会感到力不从心,必须通过社会来解决。于是办“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就成为历史的必然。但在实践中这一块问题也不少,主要在于人们对“老年公寓”、“养老院”等的接受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这些机构既有公益性又不能不赢利,也是处于“两难”境地。石家庄市办起了老年公寓20多家,但真正坚持得不错的却不到10家,普遍是“举步维艰”,需要方方面面来关注和扶持。

  “老年关怀”,我以为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老年人“自己关怀自己”。有位离休老干部总结出一个“孙子疗法”:“少跑医院少吃药,跟第三代一起闹,健身健心又健脑。”老年人特别要调节好自己的生活和心境:既为“黄昏”,就不要忌妒“清晨”;随遇而安,安之若素;对生活对社会取静观态度,不动气,不烦恼;尽力而为做点事,休息养身最主要。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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