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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审核燃气企业未获审批不准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2:01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7日讯从15日起,哈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将对哈市所有燃气企业进行审核,凡是未通过审批的企业不准从事经营活动。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获悉的。

  此次审批的对象是:2005年已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设有分销站点的燃气企业,不
再负责审批分销站点。过去,分销站点的审批工作直接由哈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结果出现许多弊端,如分销站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时,主管部门无法掌握情况,出现了诸如供气质量问题或者燃气爆炸等事故时,管理部门难以追究责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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