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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金5%质保金 地下管线施工先交“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2:01 黑龙江日报

  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本报7日讯今日,哈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2006年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挖掘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管线办缴纳工期和文明施工保证金;为杜绝晾沟现象,将收取回填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解决路面修复下沉问题。

  10项制度管理挖掘

  据统计,今年地下管线单位申报计划挖掘道路647条(段),总长度437.89公里,总面积约53万平方米,是历年来计划挖掘道路最多、施工量最大的一年。为此,哈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城管局牵头的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挖掘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台了10项地下管线工程挖掘管理工作制度和2项挖掘城市道路管理、施工标准,明确了要重点解决历年来超时限挖掘道路、拉锁马路、路面修复下沉和不文明施工等社会反响强烈、影响城市环境难点问题。

  今年挖掘道路管理工作将采取“全市统筹、联合审批、集中管理、一口收费”的管理模式。总体挖掘时限控制在9月30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时限4月15日至6月1日,第二阶段时限6月20日至7月30日,第三阶段时限8月1日至9月30日。凡是预计超过挖掘时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批准施工。

  预交文明施工保证金

  审批上,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五年或者大中修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三年的;同一条道路地下管线建设竣工交付使用未满三年的;未列入本年度道路挖掘计划的;未在审批时限内完成挖掘施工任务和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未按时限进行整改的单位停止挖掘审批。

  对重点工程、大型和涉及两个地下管线的道路挖掘工程,由管线办召开会签协调会,集中协调,集中会签,许可审批,以解决马路拉锁的问题。

  管理上,挖道现场将一律实行封闭施工;夜间施工要按环保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道路开挖和管线施工竣工后,与道路维修单位交接前,围挡设施不许拆除;施工单位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管线办缴纳工期和文明施工保证金,解决不文明施工的问题。

  五月底出台开挖法规

  施工中,为杜绝晾沟现象,收取回填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3年内不违规返还),解决路面修复下沉问题。

  立法上,哈市城管局已完成《哈尔滨市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起草,并上报市政府,已列入立法计划,预计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

  目前,哈市管线办工作已全面启动,初步确定了年度挖掘计划和阶段实施计划,待与道路建设、维修养护、城区绿化、拆违还绿和综合整治等项目综合协调后,最终确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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