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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说的话能相信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14:21 海峡网-厦门晚报

  在昨天二审中,陈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

  此案是因为小彩患上性病而引起的,而陈某没有性病,这充分证明双方没有发生过性关系。

  此案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害人陈述,是典型的孤证,且被害人年纪小,缺乏判断能力
,有可能是受父母胁迫才坚持说是陈某强奸了她。因为她的陈述前后矛盾,先是说被一收破烂的人侮辱,在找不到收破烂的人后,才改口说是邻居陈某干的。她的陈述有编造的痕迹。据小彩供述,第一次被强奸后,陈某威胁要砍死她,为什么第二天她还要到陈某家玩?这显然不合情理。本案的全部证人证言都是听被害人父母说的,不能证明陈某的犯罪行为。

  法律界人士认为,强奸案在取证方面存在特殊性。因作案时只有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一比一”,不太可能有现场目击者,因此取证存在难度。从审判实践看,若案发时受害者立即报案,法院对被害人的采信度较高。如果是事后几个月后才报案,则采信度弱。

  强奸案审理时被害人到庭的不太多,而本案受害人不仅到庭并且当场指证,因此一审法庭对被害人的采信度较高。记者 刘丽英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报料人陈先生,奖金50元。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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