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蟒蛇遭罚两千块(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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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01:2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前日下午,江北区森林警察支队在郭家沱街心花园查处了一非法饲养蟒展览的个体户。 办案民警罗鹏介绍,被查处个体户叫张春艳,铜梁人,45岁。12年前,张开始在广
森林警察称,张展览动物卖票收钱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利用野生保护动物牟利。 森林公安对张春艳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蟒送到动物园。 记者朱昕勤/文江北区森林警察支队/供图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