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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药品害人害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2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前日,本报《非法回收药品危害大》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高度重视,专门派人对此进行了调查。针对市区有人公然打起回收药品广告一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委书记陈育槐昨天表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

  “回收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药品是个特殊的商品,不同的药品有着不同的但严格的储存要求,家庭用药时往往达不到药品储存条件,短期内影响不大,但长时间放置无
法保证质量稳定。同时,有些传染病人用剩的药品,本身就是“传染源”,回收会使疾病得以传播。“回收药”中的部分过期药品,成分往往已发生严重变化,其潜在的危害性更大。《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劣药。药贩子将回收的药品进行贩卖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将受到罚款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从药贩子处购进药品,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据介绍,2005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查处销售假劣药、无证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70起,取缔非法窝点30个,销毁的假劣药品标值达192万元。在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发现药贩子从事回收药品等非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96311”举报。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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