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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会短信内容外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02 温州都市报

  发个短信与情人幽会,谁知短信内容外泄,竟来了情人的丈夫,“好处”没捞着反挨一顿揍,结果双方都蒙受了损失。

  叶甲之妻夏某与顾某是情人关系。2005年9月19日上午,叶甲查看妻子夏某的手机短信得知,顾某要来永嘉县乌牛镇西山村桥上跟夏某见面。由于叶甲之妹叶乙与顾某以前曾在同一公司上班,与顾某相识,故叶甲打电话给叶乙让她过来指认,并扬言要把顾某打一顿。
当天中午12时许,顾某坐一辆出租车来到西山桥上,在叶乙指认下,叶甲等人围住顾某进行殴打,致顾某脾破裂,送医院后进行手术将脾切除,伤势鉴定为重伤。今年1月4日,叶甲及其家属已赔偿顾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6000元。

  法院认为,叶甲、叶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顾某作为叶甲妻子夏某的情人并约会夏某,是导致本案发生的起因,顾某存在一定的过错。鉴于案发后当事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叶甲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叶乙在本案中只是对顾某进行指认,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3月7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叶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谷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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