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少年偷窥女子洗澡 未满18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0:3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名不到18岁的少年出于好奇,竟偷窥女子洗澡。近日,秦淮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少年作出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据了解,这起不执行行政拘留案在全市尚属首起。

  本月2日晚11时许,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有人在秦淮体育中心水疗馆偷看女子洗澡。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偷窥他人隐私的赵某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查,赵某今年还不到18岁。

  在调查初期,赵某只承认无意中看见女子洗澡。办案民警通过询问报案人、证人,发现赵某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经过教育,赵某承认自己出于好奇偷看了女子洗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但根据该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为赵某未满18周岁,且系初犯,警方最终决定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