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劫杀三吧女手段残忍 五恶徒昨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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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1:3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去年“8·29”特大杀人抛尸案团伙成员进行宣判,主犯许、岳、李、潘四人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另一案犯周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帮凶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26日下午,徐州籍案犯许、岳、李、潘、周五人预谋抢劫歌厅服务员,许某提出将之前相识的徐州“红尘男女”歌舞厅的女服务员丹丹等人骗出,
随后帮凶李某某带着劫得的银行卡去市区取钱,其余的案犯又将三女转移至另一地点看管。其间,被告人许、李、岳三人驾车先将丹丹带至铜山县大彭镇程庄村北养殖基地附近的杨树林内,用事先准备的反光背心勒颈将其杀害,放置在车后备箱内。随后又把吧女莎莎带至铜山县夹河矿南工人村附近田间路上,用布带勒颈将其杀害,并放置于车后备箱内。次日晚,恶徒们又购买了铁丝等工具,驾车拉着露露及二具女尸至铜山县沿湖养鸡场西南的田间小路上,用布带将露露勒死。之后歹徒们找来石块、水泥板等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钳子将三女尸体捆绑于其上,抛在铜山县沿湖农场顺堤河内并仓皇逃离现场,直至四日后被徐州警方悉数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