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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良好状态去体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2:42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刘延军 通讯员王建国)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即将陆续展开。所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据介绍,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项目为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咽喉、口腔科、胸部
透视、肝功能检查等。市高招办特别提醒:1、体检前,要熟悉和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饮食要清淡。体检时尽量穿衣袖宽松的服装。2、考生应在区县招办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学校老师或区县招办说明,由学校或区县招办与体检机构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3、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项由考生填写,考生须客观真实反映自己的身体情况。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有些病史并不影响正常学习,只是对部分专业不适宜选报或不适宜就读,通常不会影响入学。4、体检时考生应空腹接受抽血检查。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如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5、如考生对体检医生的意见有疑义,须通过带队老师与体检医生进行反映、协调,是否重新检查须听从体检医生的安排。6、体检结束后,考生要认真检查体检表所列各项是否已做检查、是否填写齐全,避免漏检或漏填的现象发生。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把体检表交给带队老师。7、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向所在中学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区县招办与卫生部们协调后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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