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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儿子杀死84岁母亲 一审判决: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3:48 杭州日报

  昨日,因被指控几个月前因家庭矛盾亲手掐死了84岁的高龄母亲,66岁的陆缙生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于今年2月23日开庭审理,杭州日报次日曾做详细报道:去年11月17日上午7时许,陆缙生在位于兴隆西村的家中与母亲发生口角。因母亲一再提出要搬去敬老院生活,要儿子拿出6万元等问题,陆缙生恼怒之下紧扼母亲颈部,导致其窒息死亡。随后,陆缙生在家
中打110报警投案。

  庭审中,陆缙生的辩护律师指出,由于母亲长期给陆缙生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才是他难以控制自己情绪的原因。但一审法院没有完全认可律师的意见,认为陆缙生同样是激化矛盾的一方,律师提出陆缙生因母亲的原因而激愤杀人与事实不符,因此要求减轻处罚的理由不能成立。据此,法院作出了判决。

  同时,判决书也指出,陆缙生杀害其年迈母亲的行为,于法于情本应予以严惩,但考虑其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并在法庭上有悔罪态度,及被害人在共同的家庭生活处事有不当之处,陆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相应辩护意见予以采信,就此提出的从轻处罚理由予以采纳;但陆缙生平时对经济、生活基本自理的母亲没有尽谦让之德、没有尽照顾之孝,同样是激化矛盾的一方,且案发当天母亲提出要搬出去敬老院生活,要陆缙生拿出6万元来了断多年的矛盾并无不当。(通讯员钟法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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