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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性犯罪有三大诱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道彬)昨日,重庆市人大内司委公布了2003年至2005年该市女性犯罪调查报告,检察官们在办案中发现,金钱、婚外恋、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的三大诱因。

  从2003年至2005年,重庆检察机关共批捕女性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受理起诉5600余人,已作有罪判决3700余人。在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为求财铤而走险。数据显示,近3年来,各级检察院办理的女性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案件占批捕的侵财案
件总数的9成以上。此外,因爱成仇、不堪家庭暴力等因素也使一些女性难以控制情绪,最终采取极端方式宣泄情感。目前,女性犯罪出现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3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344人,她们实施抢劫或故意伤害的行为大多是为了寻求刺激,其中,年龄最小的为6名14岁的少女,她们均参与了抢劫等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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