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废品抢掉一条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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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0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郑妍)同在火车站捡拾废品的两帮人,因争抢废品起争执结怨,当再次相遇时,被打者率先出击,用尖刀刺死“仇人”。昨天,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平平有期徒刑13年、王甬有期徒刑12年。 2005年7月9日晚,17岁的周平平和19岁的王甬因像往常一样,在铁路上海站捡拾废品,因争抢废品之事,与“同行”阳华庚、于俊领发生争执进而斗殴,阳华庚持铁锹打了周
次日晚上8点多,周平平、王甬在上海站9号和10号站台中间的机车走行线上又与阳华庚相遇,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怒火中烧的周平平拔出尖刀刺中阳华庚大腿,阳转身想逃开,周、王两人持刀追上去,向阳大腿猛刺,阳身中四刀倒在地上不再动弹,周、王两人见状后逃离现场。阳被刺不久即因左侧股动脉被刺断造成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