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奶”与妻离婚 无钱欲向前妻分“羹”度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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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0 汉网 | |||||||||
本报讯(记者秦杰实习生邱颖佳陈都)多年从事纺织行业发财的黄某,因“二奶”已为其怀了孩子,遂与妻子签下离婚协议,愿放弃千万家产。昨日,黄某致电本报新闻148称,其“二奶”怀的孩子不幸流产,一贫如洗的他如今后悔不迭。 据介绍,黄某在汉打拼多年,到去年已积累千万元财富。去年5月,妻子发现他与一个女人好上、并怀有孩子后,多次与其争吵。黄妻威胁,如果黄某在外又生下一个孩子,她
黄某“外面的女人”也很倔强,声称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黄某找律师咨询后得知,如果真在外生了孩子,根据新婚姻法,可能会被判犯有重婚罪。黄某想到了离婚。 去年6月,夫妻二人根据妻子开出的条件协议离婚:黄某放弃所有的财产,只带随身衣物离开。仅一个月后,黄某“外面的女人”不幸流产,两人随后也分开了。 昨日,不堪过身无分文生活的黄某称,千万家产给了前妻他非常后悔,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分得“一杯羹”度日。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称,除非离婚协议有关条款显失公平,否则黄某很难拿到分文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