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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厂房隐患潜伏审核有毒有害项目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何玉洁通讯员秦宏报道造厂房后出租,入驻的承租单位即使有职业危害也能逃过有关部门的审核,给职工带来极大健康隐患。近日,一市民因化学灼伤而向市疾控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但工作人员发现该单位未办理职业卫生预评价,“漏网”的原因为厂房是租的。

  按职业病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在开展“涉病”项目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
卫生预评价。如不符合规定,项目要被否定。而建设部门则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要求对方出具卫生行政部门的职业卫生预评价书,不能提供的,则无法拿到施工许可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单位钻空子,利用租厂房的办法来逃避有关部门的审核。这样不仅可节约资金,且不受有关部门限制,能大胆开展有毒有害项目。

  据悉,每年无锡各单位的新上项目达近3000个,其中部分为有毒有害项目,但真正到卫生部门进行职业卫生预评价的项目仅200多个,远远低于涉毒项目总数。市疾控中心人员在对多例被鉴定为职业病的患者追踪发现,有部分单位的厂房恰恰都是租用的。

  类似的现象在各区都有。随着各类工厂进园区的步伐加快,一些人便动起造厂房生财的念头。由于不知道以后的“房西”要开展何项目,所以到建设部门审批造房时也不用提供涉及职业危害的相关材料。市疾控中心人士介绍说,从申请职业卫生预评价的单位来看,主要集中在新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而其他各区则相对零散,数量也较少。

  如何才能堵住私自开展有职业危害的项目?业内人士指出,要通过多个部门的“筛查”,如有关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时可设置卡口,多一道程序;当地政府要多留意这些租用厂房作何用处;另外,就是加大检查力度。据悉,近阶段,市卫生、劳动、安监等部门将组织一次联合职业卫生检查,而查处私自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企业是检查的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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