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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大盗”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44 云南日报

  初中毕业生作案30起专偷私家汽车和摩托

  曲靖专电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陆良县3名初中毕业生将黑手频频伸向乡邻的“坐骑”,单独或合伙作案30余起共盗轿车、微型车、摩托等28辆,总价值达20多万元……去年4月29日,3人落网。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在当地被称为车辆“克星”的系列车辆盗窃案判决已出,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生活
区车辆接连被盗

  2004年7月27日早上,家住陆良县城火电厂生活区的代女士,发现自己价值2000多元的摩托车不翼而飞,但此案因线索较少,一时未能侦破;同年9月14日夜,陆良县天晨小区李先生停在楼下一辆价值近4000元的摩托也被盗;同月28日,天晨小区王先生一辆摩托被盗;12月30日,县种子公司院内柏先生的摩托被盗;2005年1月7日,同乐小区的孙先生的摩托被盗;同月12日,丝绸厂生活区易先生一辆价值近5000元的摩托被盗。疯狂作案终落网

  就在警方全力侦破系列摩托车被盗案之际,陆良县的几位微型车主又来报案,称自己的汽车也丢失了。

  2005年元月中旬,陆良县同乐小区一钢琴培训中心门前一辆价值3万多元的“长安”微型车被盗。当天,吉祥小区的杨先生也报称自己的“长安”微型车也被盗。同月20日,陆良县城张先生停在家门口的一辆轿车被盗。同月22日,县城朝阳小区山先生一辆价值近5万元的皮卡轿车被盗。同月26日、27日夜间,良园小区李先生、嘉泰小区申先生的汽车也相继被盗。

  “被盗车辆价值少到几千元,多到近5万元,被盗车多是停放在家门口或住宅附近,作案时间多在深夜。”接连发生在不同住宿小区的私家车辆被盗案经过并案分析,警方认定系同一团伙作案。

  去年4月29日,被警方盯住的陆良县中枢镇邢某(1988年2月出生,2004年7月26日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在石林县西街口乡西街口村低价销售一辆价值近8000元摩托时被民警抓获。随后其同伙赵某(1985年10月出生)及赵某某先后落网。同年6月4日被宣布执行逮捕。

  案发后,多数被盗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失主。“私家车管得松”

  鉴于邢某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及赵某某在部分犯罪时不满18周岁,检察机关起诉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人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审理中,当法官问及被告人为何要连续盗窃私家车辆时,均为初中毕业待业在家的被告人不假思索就说:“我们都没有一技之长,外出打工又做不了重活,私家车看管又松,不比偷公车那么引人注意。我们太害怕被抓着了,每一次心里都十分紧张、很害怕。只要被小区保安随口盘问一句甚至就是听见狗咬,我们都会丢车逃跑。”

  经调查,在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事实中,赵某参与共同盗窃19次,其中3次未遂,单独作案1次,盗窃车辆价值19万余元;赵某某参与共同盗窃20次,3次未遂,盗窃车辆价值19万余元;邢某参与共同盗窃14次,3次未遂,单独作案10次,盗窃车辆价值17万余元。鉴于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协助公安机关追回大部分赃物及邢某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等情节,判决撤销对邢某的缓刑,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赵某、赵某某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3万元,判处邢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3500元。

  通讯员 区鸿雁(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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