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热点 为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建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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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1:16 中国环境报 | |||||||||
致公党中央 以法律规范循环经济 应着手循环经济立法工作。以法律为基础对循环经济进行观念表达、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更新社会成员的观念、改变他们的行为。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构建良好的法律法
全国政协委员汪纪戎 生态补偿应写入《民法》 生态补偿说到底是个社会公平问题,国家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占有环境资源不平等进行平衡和调整,不仅要靠政策,还应在《民法》和《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在全社会树立“环境有价、资源有价、生态功能有价”的观念。 全国人大代表夏之宁 尽快制订“能源法” 目前我国能源领域的立法还很不完善,没有作为整个能源法律体系基础法和上位法的“能源法”,应尽快制订与我国能源形势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能源法”,确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向,立法保证能源储备,实施过失追究问责。 全国人大代表李建华 为废纸回收立法 国家应尽快立法完善我国废纸回收再生体系,设立专门的废纸回收机构,制定统一的废纸分类标准,有组织地开展国内废纸的收集、分类和供应,实现造纸产业的循环。这是解决我国造纸业原料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