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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道不孤 ——听农民陈法庆谈环境公益诉讼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1:1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芳自赏张俊

  陈法庆是一个农民,一个关心环保的农民,一个爱管“闲事”的农民。

  因居住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2002年,陈法庆将当地环保部门告上了法庭。官司是打输了,但陈法庆有了新的想法,他希望公众和社会都能监督环境污染和环境执法。

  2004年5月,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环保总局5个部门各寄出了一封内容相同的建议书,建议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立法和立案审理(本报曾于2004年6月14日进行过报道)。

  记者:你给这5个部门写建议书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

  陈法庆:在我的身边,有太多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人民群众深受其害。有什么可以赋予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呢?应该是法律、法规,是执法部门。但当我们拿起法律武器时,却发现因为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欠缺,导致了维权难。我希望能够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是一个农民,也是一名公民。如实地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想法反映到上级部门,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记者: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在去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并说是受到了你的启发。对此你有什么想法?

  陈法庆:我希望建议书能得到政府和有关人士的重视,真心希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尽快地建立健全。完善的环境法律、法规,对于改善环境污染现状作用巨大。

  记者:你一直强调自己的农民身份,为什么?环境对农民和你个人意味着什么?

  陈法庆:首先,我是一个农民,这是我真实的身份。我一个农民为环保都能这样努力,不顾家庭、不计报酬和不顾个人安危地去做,那么,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是更应该关心环境问题吗?

  环境对我们国家、对我们政府意味着什么,就对我们农民意味着什么。只不过农民一直以来是弱势群体,但我们也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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