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费被断信号 50元有线电视复通费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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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2: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因为欠费而被中断信号的市民很疑惑地问——— 本报讯记者李春、实习生黄贤报道:回到家里打开电视,没信号。打个电话查询,那头答曰:“你家欠费啊!” “啊?那我补交欠费就能重新开通了吧?”
“不行,依规定还要缴纳50元的复通费!” “啊???” 近日,对白中硕大的问号,屡屡出现在被有线电视公司切断信号的市民脑海里。尽管对方一再声称“收费有据”,但他们还是质疑,这项费用是不是“霸王条款”? 家住天河某小区的卢先生是受影响用户之一。他表示,前几天晚上,他正和家人一起围坐看电视,不久,精彩的电视节目画面就被满屏的“雪花”所代替。卢先生以为是线路调整,并没有进行查询。但当他第二天再次打开电视时,发现情况与昨晚一模一样。卢先生感觉不对,拨通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电话。对方告知,“由于长时间的欠费,有线电视服务已经中断,必须到中心缴费并交50元‘复通费’才能重新开通信号。” 卢先生这时才想起,确实好久没交费了。次日他前去交费,发现不少因欠费被中断电视信号而前来交“复通费”的市民已在排队等候,其中大部分人的遭遇与其相若。 为此,记者电话咨询了有线电视公司办事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有线电视公司从去年6月开始陆续派人上门收费,并对欠费人员发出通知。欠费通知是贴在客户门口的;通知上也写明如果欠费一个月不交,将中断信号,同时通知上也说明了,重新开通服务要交“复通费”。 据工作人员介绍,“50元复通费”的收取是得到物价局批准的,有线电视公司不可能没有凭据地乱收费。 “不排除特殊情况下,有用户看不到通知。”工作人员坦言:“因为客户很多,我们的工作人员总不能整天守在他门口等收费或提醒他看通知。” 对于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说法,卢先生表达强烈不满。他表示,“有线电视公司的通知根本没到位”,而且“有线电视公司在中断信号前也没有发出任何要中断信号的警告。突然间就断了信号,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卢先生还提出,欠费以及其后处理过程都是有线电视公司操作,用户一直“蒙在鼓里”。他质疑:这算不算是另类的“搞创收”? 也有类似遭遇的市民提出,现时“已经通知到户”的标准相当模糊,界定权则在有线电视一方,而收取“复通费”的利益方也是它。这种“一个人的游戏规则”,对市民来说,相当不公平。(报料人卢先生,三等奖100元) ■知多一点 ●记者今早从市物价局有关部门证实,确实在2001年出台了相关文件(穗价[2001]240号),对于重新开机的收费,分两种情况:如因用户申请停机重开的,每户收费30元;如因欠费停机而复通的,每户收费50元。·赵燕华· ●南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梁文永表示,如果在安装有线电视之初,双方签的协议规定了有线电视公司通知用户欠费的义务;而卢先生等人又能证明自己不曾收到通知时,有线电视公司对卢先生等欠费用户的处理可被认为违规。 但梁律师指出,公共事业单位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像有线电视公司这样的单位,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不仅要讲法律,还要注意行业作风和服务意识,尽可能为市民提供方便。不然的话,难免会给人公共服务事业变“霸王”行业的印象。·李春·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