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居民不配合 延误时间受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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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3: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3月9日讯(记者 李超)今天下午,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新区一栋楼房地下室起火,由于居民不配合,延误了救援时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消防部门提醒居民一定要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尽量减小火灾造成的损失。 今天16:00许,淄博市消防支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房镇彭家新区起火。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时发现,着火的是楼房一间地下室。火势不大,但浓烟充满了整个楼道。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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