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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居民不配合 延误时间受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3: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3月9日讯(记者 李超)今天下午,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新区一栋楼房地下室起火,由于居民不配合,延误了救援时间,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消防部门提醒居民一定要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尽量减小火灾造成的损失。

  今天16:00许,淄博市消防支队一中队接到报警电话,称房镇彭家新区起火。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时发现,着火的是楼房一间地下室。火势不大,但浓烟充满了整个楼道。由于
浓烟阻碍了消防队员的视线,必须打开窗户通风。几名消防队员挨家敲门,请居民配合工作。一开始很顺利,居民都很配合工作,但当消防队员来到顶层一户居民家取楼房天井钥匙时,这户居民明明在家却迟迟不开门,消防队员不得不又返回一楼找到天井钥匙,延误了救援时间,致使一些东西被烧毁。(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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