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初中生文章成大学生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4:29 深圳商报

  深圳一家长致电本报,称天津某大学生发表的文章竟是自己儿子三年前写的作文

  初中生文章成大学生作业

  【本报讯】儿子三年前念初一时的一篇获奖作文,竟然发表在天津某高校的校刊上,只不过署的是别人的名。日前,读者陈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讲述了此事。

  初中生文章成大学生的作品

  陈先生介绍,儿子小陈是某中学高一的学生。春节前一天,小陈的同学告诉小陈,小陈在初一时写的一篇文章被人抄袭了,并在网上发表。小陈按同学所说的网址进行搜索,果然发现在天津某大学的网络校报上,登载了自己初一时写的这篇文章。起初陈先生以为是该网络校报转载了小陈的文章,但是,他并没有看到任何出处说明。

  记者按照陈先生提供的网址上网搜索,2002年12月6日,初一年级的小陈参加了学校举行的作文大赛,他以一篇余秋雨某书的读后感获得一等奖。赛后,学校将部分获奖作文放到了校刊网络版和学生论坛上,小陈的这篇文章就是其中之一。

  记者从网页上看到,小陈发表该文时间确是在2002年,而天津某高校的网络校报上2005年9月26日刊载的文章,与小陈所写的文章相比较仅改动几个字,而署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

  大学生:为应付选修课

  日前,记者辗转与这名大四学生小黄(化名)取得联系。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这名大学生十分惊讶。小黄说,他上大三选修中文课时,老师要求每人写一篇关于余秋雨作品的文章,但因为课业很繁重,加上对选修课也不重视,自己的文笔也很有限,他便从网上找了一篇关于余秋雨作品的读后感,下载后上交老师应付了事。

  小黄说,他把那篇文章当作业交了以后就忘记了,老师没有告诉他要发表,他也没有收到任何稿费,他对文章被登载的事一无所知。小黄说,对于抄袭文章的事情,他自己感到很抱歉,他不知道文章会被发表,也不知道后果会如何。小黄说希望原作者能够原谅他。

  律师: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就此问题,中安律师事务所袁律师向记者介绍说,天津这名大学生的行为已构成了侵权,但由于他没有从中获取利益,所以影响不是很恶劣。袁律师说,原作者及家长可要求该大学生从网上撤下这篇文章,消除影响,也可要求其赔礼道歉,并可保留起诉权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