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美容不成反致残受害女孩执着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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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4: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方宝忠 实习生朱芳整理 人物:李小姐,武昌市民,现年28岁。
事件:2004年9月,我在某美容院水果湖加盟店花800元买了一套装美容产品,当天下午就在该美容院接受脸部美容。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脸部红肿厉害,美容院称是有点过敏,让我暂停使用该套装产品,先做防敏美容。 约两周后,美容院让我继续使用该套装产品。可随后的美容过程中,我的脸一直呈红色,对此,美容院称属正常现象。 因情况越来越糟,我停止美容,来到武汉市第一医院就诊,同时向武昌区消协求助。去年6月,受武昌区消协委托,法医对我的情况进行了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 随后,我多次上门找该美容院及产品代理公司讨公道,但到现在,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昨日,李小姐向记者透露,由于在赔偿金额等事宜上没有达成一致,她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3万元。 点评:武昌区工商分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消费维权事件,当事人的维权意识值得消费者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