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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绑架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1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王鑫记者高云君)备受关注的宝马车绑架案9日一审宣判,成都中级法院以绑架罪、合同诈骗罪合并判处阚彤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2万元,判处林兵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2万元。

  阚彤彤、林兵伙同他人于2005年5月21日凌晨1时,驾驶富康车尾随驾驶宝马车的李某,趁等候交通信号灯放行时机,故意驾车撞向宝马车尾部,制造事故,然后将李骗至慢车
道上,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将李推上富康车,带至事先租下的房屋,关入铁笼内。

  当日下午,阚等打电话向李的家人索要200万元赎金。次日,阚、林将李随身携带的2张信用卡强行拿走,取走卡内现金16.9万余元。23日,阚等驾车将李丢弃在绕城高速路上。30日阚等被警方挡获。此外,阚等人还骗取近十家医药公司价值64.48万余元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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