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帮劫匪“侦察”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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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16 潇湘晨报 | |||||||||
本报怀化讯因帮助两个准备抢劫的男子在银行“侦察”情况,洪江市未成年少女小杨触犯了刑法。3月9日,当地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抢劫案,小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两名抢劫案主犯则分别被判处10年和9年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22日,金鑫、袁强带尚未成年的小杨前往洪江市黔城镇玩。当晚,金袁二人商议去“搞点钱”,并要小杨次日到银行取钱时看谁取的钱多。10月23日上午11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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