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附近无车位 20多辆轿车被贴处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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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56 云南日报 | |||||||||
市民盼望解决买菜停车难 昨日下午4时许,家住昆明市春之城小区的邓女士,来到附近一家名为“蔬菜超市”的市场买菜,将车停在了人行道上。15分钟后,要离开的邓女士发现,自己的车贴上了交警开的违法处罚通知单,而和她一样接到处罚通知的,还有停在人行道上的20多辆轿车的车主。由于市场附近没有划定停车位,邓女士和不少被开单的车主都觉得很无辜,他们希望有关
据了解,“蔬菜超市”市场位于北市区春之城小区一层,附近春之城小区、江东小康城、江东耀龙康城等几个住宅区的居民都会在回家途中停车买菜。因为市场附近没有划定停车区域,而附近小区的停车场很多车位已经出售给了住户,一些需要买菜的车主在小区里很难找到车位。门前的霖雨路又是北市区东西向主干道,不少需要进入市场的市民,只能将车停在人行道和绿化带之间,买完东西后尽快离开。 昆明市交警六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在车辆通行的城市主次干道不允许车辆随意停放,对影响车辆行人的将给予处罚,人行道上就更不能停车了。划定停车位必须经过交警和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邓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划出一些有工作人员管理的停车位,这样不仅方便了买菜停车的需要,也让他们在购物时感到更安全放心。 本报记者张 扬(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