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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玩“失踪”赖不掉法律“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36岁的王以福到查桥打工没几天,就从工地的脚手架上坠地,造成颅内大出血,至今躺在医院已近3月。昨天他向本报记者反映,现在每天都收到医院的催款单,可包工头却迟迟不露面。

  在市三院住院部,来自泗洪的王以福向记者哭诉,去年12月,他随一汪姓建筑包工头到查桥一车辆配件厂建筑工地做小工,才3天就出了事。当月20日17时许,王以福正在脚手
架上干活,一根铁丝突然松动,他摔落在地,当即昏迷过去。工友们把他送进附近的安镇医院做了CT,因病情太重当夜转送三院。

  今年春节前,包工头派人跟他“谈判”,表示愿意一次性给他3000元作个了断。当时,他每天还在吃药挂水,没有答应。不料,包工头给了他200元钱就“失踪”了。他最近多次打通了包工头的电话,要求予以赔偿,可对方一直不肯见面。现在已欠了医院数千元钱,包工头不来结账,他也走不了。

  昨天下午,记者设法与汪姓包工头通了电话。他表示,医院的欠费是赖不掉的,他会去处理。王以福出院时如有医生的“建休单”,他会付误工费。而王以福认为,就这样打发不公平。

  因包工头拖欠医药费,妻子在医院护理了两个多月,都是向老乡借钱用的。对王以福的遭遇,市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支招,包工头应赔付住院及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律师建议,王以福出院后应做一次伤残鉴定,因为脑部受伤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一时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存在伤残问题,包工头还应按规定为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如包工头玩“失踪”,可依法追究建筑承包商的责任。

  (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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